为什么《一步之遥》离好电影还差“一步之遥”?

首先,已经看过《一步之遥》的认定它为大烂片的观众就不用继续读此文了,因为我发现我们不会像是讨论《星际穿越》中某个科学事实那样有一个靠谱标准做参照,而是将陷入“反复跟你解释相声里的一个梗你却还是笑不出来,是不是你大脑回路有问题?啊你脑子才有毛病!小赤佬!阿污卵!”的无限循环的尴尬中。

另外,还没看过《一步之遥》的、依然期待买了票多少还能获得一两处惊喜的观众,也建议不要读此文(请按返回键),因为文中会含一定剧透,这么个自我牺牲阅读率的提示,只是为了表达鄙人心中一个长期的不满与无奈:媒体跨过印刷这个蜗牛程序后,就升级成超光速信息轰炸机了,真恨不得把明年的年夜饭提早端上来逼你吃(当去年的年夜饭还没有因消化不良被吐出来前)。所以在电影尚未上映前,姜文就已经被剖析捧杀了好几波了。不过回头一想,这样一个造作的乱世,正好可以拿来和片中花都大选的时代对接。不过,在一个以“媚俗模仿”攻击“媚俗对象”的语境里,电影可以既好看、又好玩、而且还能达到导演想要严肃地说大实话的现实批判效果吗?《一步之遥》试图在做这样的尝试,但用它自己的丈量单位来说,影片中始终有一些不彻底的“一步之遥”。

迷影元素的隔靴搔痒

从影片开头武七(文章 饰)找马走日(姜文饰)说王婆刀鱼面事件起,姜文就奠定了通片的迷影趣味:除了照搬《教父》的用光和场景,还颇具幽默感地把马龙·白兰度手里的花狸猫换成了马走日的小白兔;后来在花都总统现场时,话筒伸到葛优面前的场景分明让人想到《国王的演讲》;飙车那段说眼珠子的重口味蓝屏戏码有点像《天生杀人狂》;马走日被迫演自己杀人时戴的面具则来自于《蝙蝠侠:暗黑骑士崛起》的反派造型;武大帅引渡马走日时的阅兵场面则是《意志的胜利》的阵容;而对早期美国歌舞电影大段的、甚至过于冗长的模仿更突显此意。其实纵观整个选美皇后遇害、逃犯亡命天涯的故事,本身就是对中国第一部长片电影《阎瑞生》的借鉴。虽然这些致敬性的引用时不时会出来挑拨一下影迷的兴奋神经,但《一步之遥》对迷影元素的使用还是良莠不齐、流于表面的。这些桥段并没有一气呵成地融入一个统一自然的风格化之中,就这一点上,同样喜欢迷影致敬的昆汀就拿捏得比较稳当。

但姜文在这部电影中引入迷影元素也并非不合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的世界之光怪陆离、偷天换日、真假难辨,的确很适合用嵌入迷影桥段来表达,问题是,姜文对这种形式的处理,在小段落上虽的确能“爽”到观众,但损失了整体性,这些小搔小爽过多,反而消解它们点到为止的修辞作用,而分裂了故事本身。如果就像姜文自己说的“我觉得正常的故事和作品,都不能在某一处泛滥,都不能。”那样的话,一个胯下穿越镜头就足够力度和足够漂亮了,无需把诸如美利坚白狐整段整段的舞蹈都呈现出来,这如若不是因为玩得嗨过头缺乏控制意识,难不成是导演冷静的故意为之?为了将观众代入歌舞片而过度表现歌舞?或为表现华丽媚俗而放任视觉冲击?哪一点都在画面和剪辑上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王志文or姜文,你要看谁的戏?

影片另一个特别之处出现在王志文同志出场的时候,不夸张地说,这个演员的能量差不多抵十个马走日·白兰度和二百五十幅塑料3D眼镜。王志文饰演的戏剧明星王天王把作为城市气质缩影的上海小市民做派、机会主义的艺术操作法则、戏中戏、套中套,全都四两拨千斤地展现于几处精短的表演中。在这个故事中,上海不但是一个处于时代缝隙上“冒险家乐园”,上海元素还作为晦暗丛林法则的隐喻穿梭在各角色中,角色口中时不时蹦出的上海话,是默认、并成为造梦利益机器一部分的露骨体现。洪荒饰演的知识分子母亲覃赛男说起来是满腹经纶,却在教训周韵时直白呵斥道“侬困过伊伐?香过面孔伐?”(你跟他睡过觉吗?亲过嘴吗?),上海话的这种“塞根”(彻底),反应出一种可以随意在几种价值观间跳动,即刻推算现实结果并迅速站边的生存能力,并时常伴有一种“就是这么回事儿”的毫无疑问态度。

王志文一句“龙虾三吃”更是绝妙提炼了这种法则的内涵。除了台词上的处理,王志文在戏台上的疯狂野蛮和台下的混官场吃相,层次鲜明生动,相比而言,他要比《让子弹飞》中从头痴呆到尾的周润发丰富得太多。

单从演员的角度来讲,王志文是让人入戏的,姜文是让人出戏的。王志文演绎的角色通常相当具体,每一处的“演”都精准地指向角色的气质精髓,观众自然而然会举一反三联想到了自己生活中遇见过的这类人,从而加强这种形象的具体化;而姜文不论演什么角色,始终摆脱不了“姜文”这个人格,所以《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和《一步之遥》中男主角的名字,都只是一个模糊抽象的指代,他的举止背景记得住与否并不重要,可以看出,剧本角色所指向的人,不是具体的,并没有历史和未来,所以我们在看姜文电影的时候,会经常意识到这还是姜文,而不是马走日、不是张麻子,观众进而无法将角色带入自我的生活进行联想和强化。

对姜文本色出演的身份意识会让观众滋生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反应:一是个人崇拜,要看的就是被银幕放大的、天马行空的真姜文;另一种是因嫌弃姜文的自恋情结而产生反感。洪荒说的“艺术家没有不自恋的”这话没错,但自恋并非这个问题的争论核心,自恋可通过百种形式和姿态得以展现,艺术并非是思想的头脑风暴,而是关于这个过程之后去呈现它的表达方式,我们所探讨的艺术问题,其实大多是关于表现形式的好恶。姜文选择表达观点的方式是将自己推上舞台,于是乎,这些电影便看似只是姜文坐着摄影机来到的不同时空布景中,但玩家只有他一个,走的也是同一出戏,英雄狗熊都他来当,话都被他讲得去了。

伍迪·艾伦本质上也属于这一型,自己也爱在摄影机前面出风头,都是男主角,但伍迪·艾伦的风格化更简单讨巧,且在文化素材上有更接地气的元素作支撑(爵士乐、迷影元素的信手拈来,不用在其受众的脑子里绕弯子),重要的是,作为电影主角的伍迪·艾伦的和其他演员的时空是打通的,他们是同样扁平的,他们都是玩家,或他们都是虚拟的robot,在这样一个控制变量中,男主大可随便玩开。

这一切在《一步之遥》里却没那么维和。看到王志文出场时,观众会觉得他戏太好了,简直抢过了姜文,话说配角好这固然是应该给整部影片加分的,但现在却造成了对冲和反差。到了最后,观众没办法,还是要再被拉回到那个唯一玩家的视角,陪他和他夫人跑完后半程,而在处理电影的结局上,又恰是姜文的弱项——因为他过度沉溺于这个一人游戏,而且这个游戏已经被重复太多次了,观众都知道,姜文是绝不愿割舍掉英雄独自背向世界的伤感归宿的。然而,一切还是形式、形式!姜文所采用的形式——风车、婚纱、铁轨,看似都姜文式的魔幻现实、实质却是内在断裂的符号拼贴,这样的自我重复,再一次削弱了之前被迷影桥段(导演手法)和王志文(演员出彩)所带起来的两波(无关紧要)的兴奋。

《一步之遥》当然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姜文的确是一个有能力让你爽到的人,但它也是一部不彻底、不单纯的电影,如同它的片名一样,每一步都迈出去了,都迈出了漂亮的脚印,但离电影想完整性呈现的最佳幻觉暂留还是差“一步之遥”——然而这个词的词眼其实并不在于“一步”还是“两步”,而是“遥”这个距离,是看得见、说得着、想的到但依旧没有做到的距离。然而对于一个一流的导演来说、或是对任何好的艺术创作者来说,这才是需要跨越的东西。


|原载于《外滩画报》

|编辑:小宇_小柯

Agnes

写作者,做过电影副导演,前《外滩画报》的文化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