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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植物人》:当代都市白领的心灵忏悔录

《我是植物人》 Vegetate (2010)
《我是植物人》是一部不该被忽视的电影,尽管它制作粗糙,是一部由CCTV- 6投资的小成本影片,但却能让人看到一种当下国产片所罕见的,敢于揭示和干预现实的勇气。影片剧情涉及今天相当普遍的医药腐败问题。在我记忆中,同类题材的国片尚无先例,好莱坞片子反倒不少,比如迈克尔-道格拉斯的《昏迷》(coma、1978)、哈里森-福特的《亡命天涯》(the fugitive,1993)、休-格兰特的《非常手段》(extreme measure,1996)等等。仅凭这一点,《我是植物人》也可被视为国片题材的突破之作。

但影片的重点并不仅仅在题材上,而在它对医药腐败现象所呈现的批判方式。影片的剧情是这样的:女主人公林莉(冯波饰)遇车祸入院治疗,因使用麻醉剂“因菲他命”而成了植物人。三年后,刚刚康复的林莉在八卦小报记者刘聪(李乃文饰)帮助下进入一家制药公司,无意间又发现一起与自己遭遇一样的致残案例。林和刘二人联手对此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自己才是这起命案的始作俑者。经过一番内心挣扎,林莉拒绝了制药公司的收买,主动投案自首,让案情大白于天下。

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的直接责任者往往不止于孤立的单位或个人,而是涉及制药公司、医药中介、市场监管、医院、乃至政府行政部门等诸多制度链环节。但剧情设置的重心却只放置在资本(医药公司)和个人(当事人)二者上面,而将政府和医院两个制度链的终端环节推到了故事背景中去。这样固然可以让剧情保持简洁、清晰,也可能是出于对审查限制的刻意回避。但客观上,这样的叙事侧重也改变了人们对案件性质的经验和认知,将一个社会批判主题转换成一个道德伦理批判主题,表明了编导面对电影审查的一种叙事智慧。

尽管如此,影片依然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国产片暌违已久了的现实批判精神,它敢于直面腐败现实,敢于揭示苟安心理,敢于自我忏悔、自我拷问,敢于对自己进行深入灵魂的道德剖析。这种忏悔和批判意识,对于早已犬儒得昏天黑地的中国电影来说,尤其难能可贵。大有将四十年代《乌鸦与麻雀》、《万家灯火》所发端的“灵魂写实主义”进行到底的架势。

但影片最值得肯定的还不是它的勇敢态度,而是它首先不是把批判的锋芒指向社会客体,而是指向了主体自身,这一点尤其值得重视。中国影史上并不缺乏现实批判者,从最早的郑正秋、但杜宇到中生代的史东山、蔡楚生、孙瑜、袁牧之、沈西苓、沈浮、张骏祥,再到建国后的谢晋、凌子风、吕班、林农比比皆是。不过,电影史上的现实批判大多属于控诉型:以批判别人、批判社会、批判官僚体制见长,鲜有把批判的矛头指向自己,特别是指向自我人格深处的精神病灶的。

这种外向型的,或者说控诉型的现实批判,为中国特色批判现实主义传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道德二元论模式,作者自己总是站在善良的一方,站在无辜者、受害者一方,对自身以外的社会环境、人文现实进行道德指控。道德二元论模式的现实批判大多从伦理层面展开,把悲剧归因于个人或群体的道德沉沦,抑或善良、仁慈天性的缺失。它往往忽视对复杂人性的理性洞察,也不顾及对制度性密局的深入开掘。这些原因综合在一起,造成了中国批判现实主义美学的总体孱弱。

有人将之归因于国人忏悔意识的缺席,对人性疏于深邃的体认。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关键原因还在于国人大多是围绕功利目的展开现实批判,而非灵魂净化式的批判;大多是服务于某种现实秩序重建的摇旗呐喊,而非面对上帝和良心的自省和独白。比如“文革”以后,人人都要参与拨乱反正,而“三种人”就成了众矢之的。拨乱反正的是“我们”,“三种人”是“他者”。社会秩序要重建,其逻辑当然是由“我们”将“他者”踩在脚下。“我们”既然是秩序重建的主要承担者,怎么能与“他者”一道站在历史原罪的被告席上呢?如果这样,那么“我们”作为秩序重建的主体,其合法性又在哪里呢?

于是乎,某些从历史深渊中侥幸逃脱的罪人,或是罪恶的参与者、胁从者,便改头换面,以新秩序主人的身份,暗自抹去身上残留的血迹,摇身一变而成了历史悲剧的受害者,声色俱厉地在道德法庭上控诉别人的罪恶。这样的一群人,无一例外都是隐藏最深的伪君子,都是拒绝忏悔、拒绝反思,拒绝自我批判,而最擅长遗忘的一族。他们的侥幸脱逃,为中国式的批判现实主义赋予了最荒谬的逻辑悖论,使之成为“贼喊捉贼”式的空洞而虚假的道德标签。

庆幸的是,《植物人》似乎并未陷入这种逻辑悖论,而是将审判和追问的视线由 “别人”转向了主人公自身。主人公林莉在整个事件中始终扮演着受害者和帮凶两种角色。作为受害者,她与小女孩植物人一样无辜,但她人格中的缺陷,她的盲从懦弱、麻木苟且和市侩哲学,冥冥中却将她推向了惨剧帮凶的位置。而这一切,只有当林莉在“因菲他命”的报批文件上看到自己亲笔签名的那一刻才真相大白。也只有从这时起,剧情才真正开始触及到故事的核心。

原本剧情有两个基本悬念:一个是林莉究竟是谁,她成为植物人之前的身份和经历之谜;另一个是,林莉和刘聪是否能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到林莉看到自己签名的那一刻起,这两个基本悬念都已得到解答。剧情也就此进入林莉和刘聪二人的自我剖析和反思阶段。他俩都是在重压下苟活的都市白领,为了生存,他们出卖了自己,与权势和资本进行交易,与现实中的丑恶和不公达成妥协,不断将自己的道德底线一再后退,以至于最终沦为现代都市精神废墟上的拾荒者。他俩的遭遇,折射的何尝不是当今都市白领的生存现实?

但他们毕竟性本善良,良心未泯。当他们面对比自己更为凄惨、更为弱势、更为无辜的小女孩时,眼里终于流出了醒悟和忏悔的泪水。正是这掬清泪,滋润了他们几乎干涸的道德良心,催生了他们疲软已久的反抗意志。他们决心向现实腐败发起挑战,还受害者以公道。林莉最后选择投案自首,其实也是选择了一种飞蛾扑火式的自我救赎之路。她救赎的不是自己的前途、职业、财富和名誉,她要救赎的恰恰是那一息尚存的道德和良心。

最后这个结局,使人不由联想到了老托尔斯泰的名著《复活》。小说主人公涅赫留道夫早年的淫恶导致少女玛斯洛娃的堕落。多少年后,涅赫留道夫在法庭上与身陷囹圄的玛斯洛娃意外重逢,让他看到自己的罪孽为后者带来多么严重的身心摧残。由此,涅赫留道夫开始忏悔,开始对自己灵魂深处的虚伪、怯懦、自私和卑鄙进行痛彻的反省。他的这一心路历程与《植物人》中的林莉、刘聪多么相似!林莉从一个沉睡的植物人到生命复苏,她和刘聪从麻木沉沦到反思觉醒,说到底无一不是涅赫留道夫意义上的灵魂复活。

不过正如后来的批评家埋怨托翁式的良心复活并不能挽救资产阶级的历史性堕落一样。影片《植物人》将叙事重心放置在都市白领道德复活的主题上,也不免会削弱现实批判的力度。正如本文开头所论那样,导致社会腐败滋生的最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个人或群体的道德沉沦,而首要在于整个社会的制度性缺失上面。如果人们仅仅从道德伦理层面来腐败现象加以剖析和批判,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隔靴搔痒,无法切中要害。不过考虑到目前中国文化的现实格局,我们也不必对编导苛求过多,但最好能形成一种明确的创作意识。有些事我们一时还做不到,但不能不先想到。

在叙事风格上,编导显然选择了一种反好莱坞、反类型化的叙事套路。也许这是导演有意为之,也许是囿于有限的制作成本。但拍成现在这个样子,恐怕它的观众面会非常有限。这似乎也构成了一种价值上的悖论。那些真正对民智有启迪意义的影片,往往很难真正进入大众的视线。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也不能一味去责难市场秩序的不公。毕竟电影工业和市场都是运转在商业规则下的不同齿轮,你无法让市场对影片所承载的有价值的思想网开一面。在这种情况下,编导还是应该适当考虑类型化、商业化的生存策略。一个好的思想,如果仅仅停留在作者个人电脑的荧屏上就毫无价值,只有让它走向大众,走向拥挤的人群,走向人头攒动的市井街巷,才能演化为一种启迪民智的文化力量。

石川

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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