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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你会找谁”——《捉鬼敢死队》主演采访录(作者:Jason Matloff)


文章题目:口述《捉鬼敢死队》的故事
作者:Jason Matloff
来源:http://www.esquire.com/blogs/news/ghostbusters-oral-history?src=longreads
译者:希德维尔维特 校对:herman

艾克罗伊德(Aykroyd)、莫瑞(Murray)、拉米斯(Ramis)、雷特曼(Reitman)。不管你相信与否,这四位勇士一同大战妖魔鬼怪以及更恐怖的纽约堵车已经是30年前的事情了。让我们来回顾这一喜剧经典,看看这部演员阵容一流、饱含粘液的电影,当年怎样险些成为史诗级别的影史悲剧。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丹·艾克罗伊德:在1981年左右,我在《美国心灵研究协会期刊》上读到一篇有关量子物理与通灵学的文章。当时我虎躯一震——就是它了。这篇文章简直融汇了我的家族史——我的曾祖父是一名爱德华时代的通灵师,我的母亲声称在一边带我一边看乞丐男孩(the Bowery Boy)的《捉鬼人》(Ghost Chasers)和鲍勃·霍普(Bob Hope)的《驱魔师》(The Ghost Breakers)时曾看到过我曾曾祖父母的幽灵。我于是想到“要是把40年代的鬼片翻新岂不是很棒?”

本来剧本是我为自己、艾迪·墨菲(Eddie Murphy)和约翰·贝鲁西(John Belushi)量身打造的,并且就快完成三分之一了。但就在三月某个怡人的一天,我正写到约翰的一句对白时,突然接到了伯尼·布雷斯坦(Bernie Brillstein)的电话,说是约翰在马尔蒙庄园酒店去世了。后来我心里揣摩着比尔·莫瑞完成了剩下的剧本。

伯尼·布雷斯坦:丹带着整个企划来到我的办公室,这是个关于三个人捉鬼的故事。他甚至还画了一张后来片中的棉花糖巨人(Marshmallow Man)的草图。

艾克罗伊德:这一伙儿人就好像是吸尘设备或者电梯的维修人员又或者是消防员。整个构思就是让他们与城市大环境融为一体。请捉鬼敢死队就像是请灭鼠部队来一样。

迈克尔·奥维茨(MICHAEL OVITZ):在我要去伦敦的时候丹和伯尼把剧本送来了。我是在飞机上读的剧本,当时我在飞机上笑得那个欢啊,我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伊万·雷特曼:在贝鲁西还健在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个计划了。不过当时还没成型,我也就没太放在心上。但后来我通读一遍剧本之后的感觉是“哇哦,这点子棒极了。”但要实现的话,可能会要花个2亿美元。故事的设定是在未来,众多捉鬼敢死队在星际间来回穿梭。

奥维茨:丹尼就是这样。他写什么东西都得带上个“星际”才行。

艾克罗伊德:故事本来更黑暗,更恐怖的。

雷特曼:我当时和丹尼在Art熟食店(Art’s Delicatessen)吃午饭,我跟他讲的大意是:“剧本的创意很棒,但你写的这些很难实现。你觉得我们能不能把这些东西都设定在地球上,也不要什么未来设定了,这样不就让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更搞笑了吗?”所以我的建议就是让这伙人从大学起家。丹的回应非常棒,对意见也非常开放。所以我叫来哈罗德·拉米斯,让他为我传达我想要达成的效果。

哈罗德·拉米斯:那次午饭会面后,丹尼把主线大概告诉我,整个构思听起来基本就是纽约的除鬼清洁工。伊万说没准我可以演第三个捉鬼人,和丹一同重写剧本。

搞定一个

雷特曼:我和弗兰克·普莱斯(Frank Price)在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见了个面,告诉了他故事的梗概。

弗兰克·普莱斯:整个设定听起来棒极了。但这是个一反常规的企划,因为这会是一部很昂贵的喜剧,而当时通常的见解是这样的:喜剧在预算上是有封顶的。这电影得请比尔和丹尼这样的大明星,这就是一笔花销。同时还别说那些个特效。

乔伊·麦迪贾克(JOE MEDJUCK):我记得伊万手里掂量着剧本跟我说:“感觉这是个得花上个两百五十万的剧本。”

奥维茨:当时这个企划的通过成本上限是两百五十万。

雷特曼:弗兰克说这部电影得在1984年的六月完工。说这话的时候是1983年的五月,我深吸了个口气,说没问题。

普莱斯:当我正准备要通过这个项目的时候,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纽约分部的法伊·文森特(Fay Vincent)和迪克·盖洛普(Dick Gallop)来找我,他们的来意就是想要叫停这个项目。我当时死活不听他们的理由,他们回到纽约说管不住我。与此同时我通过了这个企划。

你是看门人还是钥匙人?

拉米斯:我们很快地构想出了这个三人组合:丹是追鬼敢死队的核心,我是军师,而比尔是嘴皮子。

我是在一篇抽象建筑期刊的头版上找到了我的人物形象。文章上有那个人的照片与他的作品。那篇文章讲的什么我一个字也没看懂,不过他的形象棒极了。他穿着个复古的花呢三件套西服,戴着金丝眼镜,头发直竖着。我想,“我可以借用他的形象。”我从一同上语法课的同学身上借来伊贡这个名(Egon),他是个匈牙利难民,而斯宾格勒(Spengler)是从著名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身上借来的。

雷特曼:为了达娜(Dana)这个人物,我面试了许多年轻女演员,我记得当轮到茱莉亚·罗伯茨(Julia Roberts)的时候我想,“哇哦,真是个可爱的姑娘。

西格尼·韦弗(Sigourney Weaver)来到我的办公室。她当时刚刚完成《异形》(Alien)和《危险年代》(The Year of Living Dangerously),都是些非常重口味的作品。她说:“喜剧我也能来。我在耶鲁戏剧学院的时候我演过喜剧。”当时我可是一点都不信。

西格尼·韦弗:我当时得自卖自夸,因为我没演过喜剧电影,但我确实有喜剧的舞台经验。

雷特曼:(在拍摄恶犬段落的时候),她爬上我的沙发然后像个狗似的喘气。当时我笑个半死,因为她可是一个一米八的性感大美女,就那么蹦来蹦去,做着滑稽的动作。

韦弗:当时我想要告诉他我对学狗叫、大喊、流口水什么的都没意见。我记得当时我回顾这件事儿的时候觉得我可能有点吓着他了,因为我当时确实是还把他的沙发坐垫给撕烂了。

迈克尔·C·格罗斯(MICHAEL C. GROSS):当搞特效的家伙们听说是西格尼来演,都高兴地快升天了。他们立马想到的就是《异形》里只穿着内衣的西格尼。

雷特曼:我记得给约翰·坎迪(John Candy)打电话,他告诉了我他关于路易斯这个人物的想法。他想要把这个角色诠释成一个养着许多狗的德国人。我想他在那个阶段是想找个领衔的角色来演,所以他对参与到这部电影中来并不十分热衷。而我们也不想再要更多的狗了。我们觉得这样又搞这么多狗进来会显得很混淆。所以我们最后决定放弃约翰,这个是个艰难的抉择。

麦迪贾克:如果你看看原来的故事板,角色设定得和约翰很像。再看看《美人鱼》(Splash),他在里面演的也是个十分类似的角色,他没有明说,但我猜可能他当时不想一直重复一样的角色了。

雷特曼:我当时认识加拿大的里克·莫拉尼斯(Rick Moranis)。我跟他说:“我找过约翰,他推掉了。”里克说:“他真是疯了,这是个很棒的角色,我想演。”这样他就加入进来了,我们为他对人物进行了特别的重新设定。

拉米斯:艾克罗伊德经常看着我,里克还有比尔说“三个导演,四个编剧,我可不等人。”如果你当时不赶快想出个好主意,就会被旁边的人抢走。

找谁解围?

麦迪贾克:我们很喜欢这个标题,但当时有个电视剧的名字就叫《捉鬼敢死队》(The Ghost Busters),所以版权上还有问题。

普莱斯:这个标题当时归环球,他们限制别人使用这个剧集的名字。

格罗斯:我们又想了好多其他的标题,但都不够好。所以我们开拍的时候都没标题。

麦迪贾克:我在电话上跟哥伦比亚公司的人交涉,我把电话举起来然后说:“听见了吗,我这儿有300个群众演员在街上喊着‘追鬼敢死队,捉鬼敢死队’。你可得给我把这个标题的事儿解决了。”

普莱斯: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在制作前期的时候,我离开了哥伦比亚公司,倒成了环球影业的头儿,我就把这个标题让给了哥伦比亚了。

来自纽约的现场

安妮·帕兹(ANNIE POTTS):我当时刚抵达纽约,来到片场和各位打个招呼。突然,伊万说:“太棒了,你来了,我们正好把你加进来。”我穿着我平常的衣服,从服装间随便抓了件大衣,还借来了化妆师的眼镜。很遗憾,后来我戴眼镜的形象给固定下来了,每次拍摄之前我都得去向她借眼镜。

拉米斯:当我们在中央公园西和65号大街拍摄最后的高潮时,我们堵住了曼哈顿百分之九十的交通。

格罗斯:在中央公园西55号的顶上,我们能看到堵车从那儿一直延伸到布鲁克林。我们是在五点钟交通高峰拍得这场戏,说实话,当时纽约直接禁止我们这么做都不过分。

拉兹洛·科瓦奇(LASZTO KOVACS):有个豪华轿车一直想左转。最后来了个交警打发他走了。结果半个小时之后,他又回来了。结果这家伙摇下窗户来要和警察理论,警察就火了。之后又来了个警察,俩人把这家伙从窗户里拖出来,然后说“你别坐车了,腿儿着吧。”

格罗斯:我还看见警察掏枪吓唬不听话的出租车司机。

麦迪贾克:《棉花俱乐部》(The Cotton Club)也在纽约拍摄。我们在拍棉花糖巨人段落的那晚上,有人跟我说,“这简直是胡闹,这拍的是什么电影?”我说:“这是《棉花俱乐部》,哥们儿。弗兰西斯那家伙,就是爱胡来。”

格罗斯:乔伊和我在五月花酒店喝酒,有人进来说:“天杀的,有人在拍个什么他娘的电影,害我从13大街过来花了两个小时。”乔伊和我突然想到我们身上还戴着哥伦比亚影业的牌子,然后我们悄悄摘下来放进口袋里了。

艾克罗伊德: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走出大楼,然后我说:“嗨,我们在拍一个叫做《捉鬼敢死队》的灵异冒险喜剧。”然后他说:“你们给这栋大楼添乱子,真是太糟糕了;我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得逞的。”然后他哼了一声就气呼呼地走开了。我们当时觉得挺讽刺的,因为我们都挺崇拜这人的,结果他这样。

活人献祭、猫狗同居、比尔·莫瑞!集体癫狂!

奥维茨:比尔就像是纽约的市长。他认识每个看门人和每家餐馆里的每个人。他会到ATM机取个一两千美元的零钞,然后走在大街上散给流浪汉。

拉米斯:比尔和丹简直就是这个城市的传奇。人们为了我们可以让餐馆提前两个小时开始营业,或者是推迟两小时打烊。突然一下子,纽约对我来说变得像小镇一样亲切。

埃涅·赫德森(ERNIE HUDSON):出租车司机甚至会在路中间停车走下来,因为他是比尔的粉丝。看人们遇到比尔的反应特别有意思,尤其是女人。

艾克罗伊德:我觉得我们大家光是欣赏比尔走来走去造成的影响就都要笑的长皱纹了。女人会昏倒过去,我是说真的,我得扶她们到出租车上才行。有一晚上我们甚至得搭警车解围。

韦弗:比尔好像就应该要不断跳出剧本一日复一日地想出特别多的好点子。伊万就会说:“来吧,比尔,我们得在这儿加点料。”当时周围站着一百多号人,比尔就直接走过来,想出个什么。一切看起来好像完全不费功夫。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玩笑是,大家第一次到我的公寓,门旁边有架钢琴。然后他弹起来跟我说:“你邻居们肯定恨疯这玩意儿了。”

粘液和棉花糖巨人

麦迪贾克:不断充气的棉花糖巨人是电影里差不多直接从丹原创剧本拿过来的点子之一。

艾克罗伊德:我的老朋友维京人(The Viking)是个很棒的艺术家,我们坐下来,我对他说:“我想要个米其林轮胎人和皮尔斯布力面团宝宝的串儿,再给他带个海员帽。”我发誓,当我们看到那玩意儿的草图时,我们笑得屁滚尿流的。

拉米斯:先是看着那么温和可爱,然后一下子就变得特别凶狠了。

艾克罗伊德:那些个品牌的吉祥物看着都很软萌治愈,但你一旦把他们充气放大到300英尺高(90多米),在百老汇大街上走来走去,他们就看着不那么可爱了。

谢尔顿·康(SHELDON KAHN):我当初对棉花糖巨人心存疑虑,因为当初读剧本的时候,我不确定观众是否会买它的帐。

雷特曼:我特别担心观众们会被它带离出电影之外。但事实上,人们看到巨人傻乎乎的大脑袋就开始尖叫了。

艾克罗伊德:我爸在读剧本的时候说:“别把棉花糖巨人放进去,这个和其他东西不搭。”感谢上帝我没有听他的建议。就在这一点上我不能让步。

威廉·艾瑟顿(WILLIAM ATHERTON):我看到这袋150磅重的剃须泡沫的时候,我说我绝对不拍这场戏(棉花糖巨人爆炸)。他们说:“行了吧,哥们儿,没这么胆小吧?”没办法我跟伊万说:“我们能先测试一下么。”然后他说:“没问题。”然后他们找来了个替身演员,结果直接把那可怜的家伙轰趴下了。结果他们最后只用了75磅重的量来拍。

赫德森:八九个小时之后,那东西开始刺激皮肤了。我们几个人开始起疹子和小疙瘩。那玩意儿腐蚀性很强。

雷特曼:粘液看着就像是棍子上的裹着的一块儿塑料,但我们当时也没时间做得更精致了。而且这个人物是为了纪念贝鲁西。

艾克罗伊德:我们当时在构思的时候想要给人物加一点贝鲁西的元素进去。原来剧本并没有要求他长得像贝鲁西,但后来潜移默化的成了他的样子,我们大家都还挺满意的。

拉米斯:它像是个贪吃鬼一样,走到哪儿哪儿是一团糟。约翰(贝鲁西)是那种会不小心绊到你的咖啡桌或者弄倒你的书架的人。但并没有恶意。

雷特曼:我们都觉得来一个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吃的鬼挺有意思的。

我一点都不怕休易·路易斯(Huey Lewis)

雷特曼:我们一直在为电影中间一段蒙太奇找适当的歌。我个人是休易·路易斯的铁杆粉丝,我当时加进了《I want a New Drug》作为试映的暂时配乐。结果看起来节奏不错,所以我们就按着那个节奏来剪了。到了混音的时候,有人把我介绍给小雷伊·帕克(Ray Parker Jr.),他带回一首叫做《追鬼敢死队》的歌,歌有着类似的重复段,但是原创的歌曲,原创的歌词,所有都是原创的。

雷伊:这首歌我创作得很快,歌词是个头疼的部分。我怎么才能把“捉鬼敢死队”这个词儿放进歌里呢?有天晚上我在看电视,一个广告让我想起了捉鬼敢死队和他们的背包。我突然想到了能把这个词儿加到歌里的办法就是我在唱的时候不唱出这个词(而让伴唱的人唱)。一旦有了这个主意,剩下的就非常简单了。

雷特曼:当时我说:“这是首好歌,绝对走红。”

帕克:伊万半夜三点打电话给我说:“我已经收到了你的磁带,已经把歌儿录进去了。”我猜他非常喜欢我说的底特律的俚语。他总说:“我特别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可不怕鬼(I ain’t ‘fraid of no ghosts)”然后我说:“那要不把它当做背景音吧。”他说:“不用不用,这样就挺好。”他还想把它做成专辑。

雷特曼:我们把它拿给克里夫·戴维斯(Clive Davis)因为我们想拿下专辑合同。他听了以后说:“听着,我觉得电影挺不错的,但我不觉得这首歌能火。”

帕克:克里夫是一点都不喜欢这首歌。但你想想(也不难理解),我之前的所有专辑都是唱给女人的情歌。但突然这次,我是唱给鬼听的。

雷特曼:当然了,最后它成了全美排名第一的畅销单曲。

格罗斯:这首歌都放臭了。许多人跟我说:“我爱死你的电影了,但你能不能让他们别在电台上放这首该死的歌儿了?”

麦迪贾克:我有朋友从非洲写来信,说他在当地人的收音机上听到了这首歌。

雷特曼:六个月之后,我们听说休易·路易斯在起诉我们。

帕克:当时有很多这样的诉讼。你的专辑那样大卖,肯定每个人都想分杯羹。

雷特曼:最后我们决定庭外和解,尽管我个人认为歌曲旋律经常类似,有一样的节奏。但有一样的贝斯并不代表就有版权上的侵权。


出现,看见,解决!

雷特曼:我们在完成拍摄后三周不带任何特效试映了这部电影。

麦迪贾克:那是一群挺粗粝的观众,我跟伊万说:“他们要是不喜欢,咱俩可能得死这儿了。”

雷特曼:当达娜打开她的冰箱的时候,我们切到一个镜头,上面写着:“缺失,待补全。”人们就抓狂了。

拉米斯:人们对电影非常满意,他们甚至在待补全特效的地方都高声欢呼。

雷特曼:实际上这让他们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我说:“天哪,我觉得咱们做不到他们想象的这个程度啊。”

拉米斯:最终的特效在我看来总是显得有点劣质。

雷特曼:特效那些个矫揉造作的地方反而也让它们能够经久不衰。

奥维茨:我们在洛杉矶为慈善事业做了首映。尽管我们为一家医院募集到了一百万美元,但看电影的都是行业内的观众,反应相当平和。几位别家公司的高管们甚至还走过来安慰我们。

普莱斯:坐在那里看首映的观众很多都是来等着看笑话的。结果几天之后,看过真正观众的反应,我确信了事实上电影很成功。

雷特曼:从没有料到会那么大热。但从一开始,我们就觉得我们在做一件很特殊的事情。

奥维茨:并没有嫉妒,没有人说坏话,没有负面的媒体评价。这回是大家都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拍出了一部好电影。

艾克罗伊德:我很欣喜能让我的创意走上银幕,尽管我们经历了许多变故、起伏曲折,但最后我们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但这是合作的结果。

拉米斯:我们当时真是感觉我们完成了一部到那时为止最成功的喜剧。

赫德森:人们在商店里涌上来想让我给他们的购物袋签名。

帕克:那会儿如果我第二天死了,人们在新闻上肯定会说我是那个写出《追鬼敢死队》主题歌的人。

韦弗:突然,大家都认识我了。小孩会走上来跟我说:“你真的变成狗了吗?”

拉米斯:老师给我写信说“孩子们在操场上玩追鬼敢死队,这很好。因为这不再是一群孩子对抗另一群孩子,比如什么牛仔对抗印第安人。而是大家团结在一起,对抗邪恶的幽灵。”

艾克罗伊德:研究超现实领域的人们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因为它聚焦了他们的工作。

艾瑟顿:电影刚上映那会儿,我有次在纽约给乔·帕普做一次阅读会。走在第七大道上的时候,路过了一个捉鬼敢死队的招牌,路上有挤满孩子的巴士。但我没怎么注意,我脑子里想的是契科夫。但突然孩子们都把脑袋伸出窗户喊:“嘿!没用的废物!”

韦弗:我有次公寓失火了,消防员来扑灭火。有个消防员打开我的冰箱,然后说:“哇哦,你最好叫捉鬼敢死队来。”

格罗斯:有人去有B-52轰炸机参加的飞行表演,其中有一架飞机前脸上画着捉鬼敢死队的标志。那会儿还在冷战。我想“这挺好;要是哪天俄罗斯人打过来了,起码莫斯科上空,有架带着捉鬼敢死队标志的轰炸机在扔炸弹呢。”

【原载于Premiere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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