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的新片《我不是潘金莲》虽说在海外好评一片,不过貌似技术审核不过审的情况下,究竟何时能和国内影迷见面倒很难说;然而无论如何,它凭借金马奖五项入围,也算争了一口气。
故事很简单,两分钟大概就能讲完:李雪莲不满前夫秦玉河违背原先假离婚的约定,分了单位房后真再婚,决定告上法庭;岂料离婚证为真、秦玉河转述是真离婚,李雪莲吃了哑巴亏不说,后来还被秦责骂为潘金莲(只因为她结婚时并非处女),惹恼了李雪莲,于是硬干到底,一桩“冤案”纠缠了十余年,波及上上下下多位官员、法官。
这个故事是否真值得一部超过两个小时的影片来呈现,应该是见仁见智了。但它引起注目的两点大概还是得讲讲:一是范冰冰近年难得见到一次淡妆演出并在西班牙的圣塞巴斯提昂电影节获得了最佳女主角的奖项,第二点是影片的银幕比例约有超过三分之二是圆形景框,而扣除片末roll card的其他部分则是接近1:1的正方形景框。
在即将于11月开始的金马奖(暨国际影展)入围了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改编剧本以及最佳原创电影音乐五项。这几个面向也就成为此次观影的重点观察。一并于下做一简单报告。
以女主角的方面看来,范冰冰的角色其实难度不高。首先是影片多数以中、全景,甚至大全景的方式拍摄,而她的肢体表演也是相对克制,这是合理的,因为她在片中的角色虽说并不是消极的个性,不过她过于聪明的思绪主宰了她的行动,所以外显成拘谨的行为表现。这么一来,看不清楚她的表情、肢体又限缩到最小,看起来似乎需要一种沉稳的演技来驾驭她,但实则也是一种松绑。这两者没有悖论,克制的肢体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小动作;缺乏特写则有助于减缓面容僵化的考验。而她全片仅有一次面露喜色(在与中学同学大头一起登黄山的时候)仍被放在全景中,搭配艳丽的阳光与双颊的腮红,辅助了演技,其余时刻都是深锁眉间,嘴角下压。很难说是否可以此服众。
以改编剧本来说,未读过原著不好讲;但推估评审们也不见得会读原著,所以还是就影片本身看到的情况来说。基于这个故事单薄、反复,加上大叙事段落之间又只能靠冯小刚的旁白带过,顺便帮人物内在状态也梳理了一下,从寻常剧作角度来说,这真不能说是好事,避免O.S.一向是电影编剧的惯例。反复的情节并没有层次上的推进,感觉像是前两年的《一个勺子》,有鉴于《勺子》也仅只是入围改编剧本的情况看来,《潘金莲》要拿讲估计悬。
再说导演的部分。选择圆形或正方形景框有其先天令人惊艳之处,虽说不是原创,但我们得承认相当稀少,没准综观影史也不出10部?光凭这一点估计能博得一点好感;但弊病也可能在此,正因为新颖的景框必然要带来新的构图考虑,以及对于狭隘景框之外的场外空间之利用,是否高明。
虽说观影全程并非始终精神饱满,不过在我有印象的地方,大概是大头与李雪莲在宾馆一场戏比较有在玩场外空间的游戏,且是简单的,以及,当人物都离开画面了,这个画面还留下什么给我们看,这点很重要。这个镜头是宾馆的一角,构图被从中间纵切成两半,左半有立灯和衣橱,暖色,左边是绿墙与映出蓝绿色的窗帘,冷色。美是美,但也就只有美而已。这部片在色调上十分舒服,搭配圆形景框看起来也没有一点不适,但为何没能提名最佳摄影,大概也很能说明问题了。
至于用圆形景框有没有根据,其实真不太需要为它找理由,不过似乎有网友想到“圆”与“冤”音近使然,这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这么想起来,这部片为何不能过审实在有点诡异,因为除去尾声之外,两段“方正”景框都是舞台来到北京,而两次都有高层领导为她(局部性或象征性)平冤,这不摆明拍中央马屁了吗?
其实除了配色的和谐与构图精致,在观看过程带来颇舒服的视觉感之外,配乐其实也挺抢眼,所以入围的最佳原创电影音乐这项来看,应该是表现较为突出的一块。要是我,会押注在这个奖。
最后,来到最佳剧情片。这一项很难讲。对大陆以外的观众来说,故事内容无异于奇观,极钻牛角尖,这种人当然不是大陆特产,不过,从民妇到县市长皆然,显然就比较超现实了。喜欢(期待)看到以这种面向描写中国的评审可能会喜欢这种口味的吧。
我只是不解,李雪莲的较真背后怎么都没有人反质疑她:既然一开始是“假”离婚,作为骗取单位配房的策略,怎么她日后又能振振有词地要求人们给她以真的响应呢?假如从地方法官、法院院长都没能理清这个根本,然后当官的只想着保住位子,理当能想片中所有人都要在一定程度上够低能才行得通。难怪审不过了……但同样参照《一个勺子》的例子,《勺子》的编导者(同一个人)以其高姿态面向观众,甚至直至片末索性以“主观镜头”来将观众与傻子合体,这种“明喻”依然博得好评,而最终并未抱回最佳剧情片的奖项,可见《潘金莲》这种更有技巧的隐喻或对bug小心翼翼地隐藏,再加上是冯小刚,也许真有可能拿下这个奖项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