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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00 永不过时的低俗小说

“这种对荣誉的象征物既维护又亵渎的态度,弥漫在整部电影中,使得《低俗小说》产生了一种扭曲的趣味和显而易见的反思。”

《低俗小说》(1994)

和电影生活在一起第200天


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片名:低俗小说 Pulp Fiction (1994),塔伦蒂诺
上海,影院

在上海影城一号厅看《低俗小说》,电影放完照例是要鼓掌的,但听得出来看完这部,大家拍手的力气要比其它片子来得大。所有的观看者都被昆汀·塔伦蒂诺围绕着暴力建构起来的沉沦与救赎的世界所征服了——虽然这一场绝大部分观众,是至少已经看过一遍的。突如其来的暴力并没有人惊讶,而微妙细小的笑料都能得到回应。对于我自己而言,可能是常听它的原声音乐,背景传来的歌曲再简短、再低音量,都能辨识得异常清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低俗小说》已经不再仅是一部电影,而且也是一种文化符码。在这很多年之间,我反复观看这部电影多次,感受那种谐谑的黑色快乐,从没有正襟危坐地去看它,它也不需要你那么注视。但是直到现在,我从没厌倦过它,依然时髦、永不过时。这大概是因为《低俗小说》本身运用的就是本已“过时”的流行元素——玛丽莲•梦露、猫王、七四年产的雪佛莱、哈雷机车、日本武士军刀、地下拳击手、黑帮,以及过时的装扮,包括启用当时已属于过时的明星:约翰·特拉沃塔和布鲁斯·威利斯。

《低俗小说》的世界是一个封闭的、非现实的世界,是毒贩、杀手、鸡奸犯的世界,是一个无秩序的世界。故事分作三个故事,“文森特与马沙的情妇”、“金表”、“邦妮的状况”。约有七个情节段落分散在这三个故事中,而且这七个段落被完全打乱了。可以说《低俗小说》的结构,就是它的无秩序的世界的反映。

在多线索、段落式、非线性的技法已经渐渐成为主流电影采取的叙事策略的今天,《低俗小说》的错乱时空的结构似乎已经不再新鲜,但在当时却带着某种颠覆传统的意味。故事与故事之间虽然没有一个线性的关系,但是情绪的气息和剪辑的节奏却是有规则的。就像罗杰·艾伯特所说,“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其中最重要的是杀手朱尔斯(萨缪尔·杰克逊)的“顿悟”,尽管时间上这发生故事中间,但把它放在结尾呈现,获得了一种对命运思考的宏观感。

《低俗小说》(1994)

我读过不少关于这部影片的评论,有研究者着重于塔伦提诺对现实世界的思考:人的异化、宗教救赎、堕落与沉沦,等等。我并不确定,塔伦提诺在创作时是否有这些很深入的思索。但他由于生长在1970年代的美国,受到越南战争和水门事件的沉重打击,所有美国人都失去了对国家与传统的信念。他自己说“我从小就形成了一种态度,就是你听到的一切都是谎言。”

《低俗小说》对传统的东西进行着不动声色的消解。最著名莫过于拳击手布奇的童年记忆了,死在越南的父亲的战友给他带回这支家传的金表,这是他的英雄祖父传给英雄父亲的,在战俘营中为了不让越共发现这支金表,父亲和战友轮流将其藏在自己的屁眼里(这段父亲战友的独白长达10分钟)。这种对荣誉的象征物既维护又亵渎的态度,弥漫在整部电影中,使得《低俗小说》产生了一种扭曲的趣味和显而易见的反思。

彼得·毕斯肯德的一本记录美国独立电影的书,名字就叫《低俗电影》,书上说说塔伦提诺的电影很少触及政治,他的反叛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方面的,“是一个坏孩子的美学观,不仅汲取了马丁·斯科西斯的街头电影、布赖恩·德·帕尔马的惊悚风格,还吸收了电视剧集以及伴随他成长的功夫片的营养,一切受人尊敬的主流文化他都非常憎恶。”当然毕斯肯德还指出了塔伦提诺电影美学中最为关键的所在——“香港是他的巴黎,造价低廉的功夫片是他的新浪潮”

塔伦蒂诺对流行电影以及整个流行文化做过细致、富有洞察力、又绝对有趣的观察和研究。他在《低俗小说》中讨论了,抢劫餐厅的好处、足底按摩、电视剧集的制作、荷兰人如何称呼汉堡、等等,这些看似与故事无关的对话,却形成了影片最重要的情境。另外构成这一情境的是性虐狂的密室、怀旧气氛浓郁的影迷餐厅。

《低俗小说》(1994)

更彻底的是约翰·特拉沃塔和布鲁斯·威利斯这两位明星的使用,前者是曾经风靡整个西方世界的歌舞之王,后者是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孤胆英雄,围绕在他们身上的戏份是最彻底的对流行文化的种调侃(在《低俗小说》中特拉沃塔在餐厅的舞台上赢了一尊廉价奖杯;而威利斯则完全下意识的枪杀了上完厕所毫无防备的杀手)。

塔伦提诺在《低俗小说》中显露了他最受欢迎的能力:对白和音乐。在他的影片中,人物常聊一些发散型的话题,漫不经心、又一本正经。而这种延展性的、长时间的对白又往往出现在即将开始的暴力段落之前,这无疑加强了观众期待的心理张力(《低俗小说》的暴力场景多发生于画面以外),也有评论者说“《低俗小说》中人物的对白具有动作的效果,没有一个极度暴力的描写是仅仅依靠动作来完成的,这也正是昆廷•塔伦提诺的黑色幽默最精彩的呈现,它给予我们一种全新的刺激和视听体验。”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萨缪尔·杰克逊在杀人前的那段《圣经》朗诵,据说除了最后一句之外,都是他本人信口胡邹的,目的只是表现出杀戮的“仪式感”。这段戏完全可以称为华彩。真是暴力电影中罕有的具有冲击力的场景。走出电影院很久,还能感受到那种气氛鼓胀着。

卫西谛

电影文化工作者,专栏作家,影评人。先后在《看电影》、《纽约时报中文网》、《生活月刊》等数十家刊物撰写专栏。历任多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中国独立影像展、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多个影展奖项的选片与评委。第49届金马奖评审。出版有十部电影书籍。2015年,独立出版个人摄影集《Way Away:66号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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